主观幸福感,是指人们对其生活的看法和感受,是评价自身生存所作出的认知和情感的结论。Diener指出幸福感的关键是一个人的价值观和目标如何在外部事件与生活质量之间进行协调。他的研究使心理学家更易于理解Democritus和Epictetus等古代哲学家的思想,他们认为不是发生在人们身上的事件决定了他们是否感到幸福,而是人们对事件的解释决定了人们的幸福感。

樊富珉

樊富珉,清华大学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行为发展研究学会会员。曾任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与社会学系副主任,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博士点硕士生导师。在国内较早开始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已对日本、新加坡、美国、韩国、香港等地区学校德育进行过研究。

推荐课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