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者虚假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即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出资纠纷和诉讼,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基于出资制度在整个公司制度中的重要意义,《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数额、期限、方式及其责任等都有所规定,《公司法》还规定了未履行义务股东或发起人的补缴差额责任和其他股东或发起人的连带认缴责任。
陈高飞,执业律师,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购和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业余喜读先秦经典,着重运用易理指导自身的职业活动,帮助客户做出和执行妥当的法律决策,操盘上百起非公开企业并购项目和商业诉讼案件。能很好的将古代经典智慧融会贯通于实际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