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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的法治转型

主讲: 赵明 分类:法律讲堂 课时:2 发布时间:2021/03/03

简介: 从效果历史的角度来看法治的发展过程,如果仅仅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只有历史考据学的分析,则法治的发展史会变成一部"死史",并不能为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提供更多的有意义的解读和借鉴。探究转型中国社会中的法治及其问题,应该先明白中国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中国的转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或清算了西方理论在中国自由生长的脉搏。作为解释者,必须从所在的不同于以往的环境,思维,地位,文化,经济,政治等出发,按照已有的"成见"作出处境和视域的融合。这些成见是"中国化"的成见。

民商事案件法律检索方法与要点

主讲: 田朗亮 分类:法律讲堂 课时:5 发布时间:2021/03/01

简介: 本课程由全国主流法律数据库咨询顾问田朗亮主讲,结合自身经验,从信息检索、法律检索及类案检索三个方面为大家讲解。法律检索,早已成为法律人学习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专业工具。如何做到高效、准确、全面的法律检索,答案就在这里。那些被散落在巨大信息海洋中的海量信息,法律检索均可一键搞定,其价值就在于探索和发掘,将碎片知识以科学的体系重新组合加重构,以全新的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为法律人保驾护航,答疑解惑。

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讲: 阳运逵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2 发布时间:2021/02/27

简介: 阳运逵说,创业事实上是一个法律行为,一旦开始创业,哪怕是设立一家规模很小的企业,也会涉及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对于自身创业所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十分不足,因而导致其在创业期间如同走钢索,随时都有坠落的风险,而大学生由于自身经验和能力的局限,在创业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法律风险的冲击。他还提醒,在创业过程中,应重视合同的签订,哪怕是亲朋好友或同学,都应先小人,后君子;在合同签订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下承租方可否请求减租、退租

主讲: 段逸超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6 发布时间:2021/02/27

简介: 本节目是段逸超老师主讲的《疫情下承租方可否请求减租、退租》,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新中国宪法历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宪

主讲: 周叶中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5 发布时间:2021/02/26

简介: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对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正。其内容之一即是在第二十四条内容中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不仅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战略举措,而且是我国宪法不断完善发展的必然选择。

《民法典》的编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讲: 程啸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1 发布时间:2021/02/25

简介: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一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分别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就社会经济生活中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官民互动共建法治政府

主讲: 徐继敏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2 发布时间:2021/02/24

简介: 法律不仅约束着个人的行为,也规范着政府的行为,让整个社会高效有序地运转。“法治政府”成为当下热门词汇,本期节目四川大学法学院徐继敏教授走上金沙讲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政府与个人”,以生动有趣的事例做了一场精彩演讲。

司法公正的社会保障

主讲: 贺卫方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1 发布时间:2021/02/23

简介: 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抓建设、搞改革,就是为了建设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公平正义奠定了根本政治制度。维护公平正义不只是司法部门的事情,全社会都应树立法治理念,增强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各级政府应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化解纠纷的新途径

主讲: 李立景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1 发布时间:2021/02/20

简介: 李立景副院长分别从媒体的模式与样态、权利媒介救济如何得以实现、媒体的社会性必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紧密结合等五个角度对“网络发展同现实社会的逐渐融合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该如何利用媒体进行沟通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小心道德:中国公共领域里的道德话语

主讲: 梁文道 分类:法规解读 课时:2 发布时间:2021/02/19

简介: 中国社会变迁中,当公共领域里,利益矛盾直接而尖锐,主要须靠法律调节的情况下,道德-法律关系发生着重大变化。这个变化的表层是,道德论地位日益缩小,论作用逐渐减弱,从社会调控的前线退居二线;法律论地位日益扩大、上升,论作用日益强化,进入社会调控的第一线。这个变化的深层则是,道德是法律的精神或灵活,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都是如此;而法律则是体现道德之精神、灵魂的载体。可以比方说,道德是统帅,法律是送统帅去其想去之处的车子;或可用中国哲学的范畴来表达:道德是体,法律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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